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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分 配 制 度
 

一、在岗位分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有差别化的分配模式。

目前,我公司对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分配制度主要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为了实现分类激励,促进公司发展,将逐步完善各类分配办法。对经营管理人员,要继续坚持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但要对岗位工资进一步细化分层,对绩效工资确定出明确的考核系数,从而使每位员工的角色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体现的更为明显;对专业技术人员,由现在的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模式逐步向岗位工资加奖金(或提成)的分配模式过渡。每位科技人员的收入都要与自己所承担的科研任务、科研成果相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专门技能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加计件工资的分配模式。考核时,还要考虑到技能人员的技能操作水平、完成任务的质量水平、工作进度及节约成本情况等。

二、对三类人员实行可量化的个性考核。

对经营管理人员,由原来考核做经营指标向考核人均销售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重大资产重组、人员结构重组等发展性指标过渡;对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其所承担科研任务的数量、难度、完成的质量、效率以及自主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和个人表现等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标准;对专门技能人员要根据其制造产品的质量水平、数量及节约成本的多少来制定出对其考核的标准。

三、在对员工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收入分配“双挂钩”。

一是员工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发展状况相挂钩,根据公司的科技创新、经济发展速度以及资金运转情况来核定员工的工资水平、绩效工资基数;二是员工的收入水平与个人承担工作任务的大小、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对公司贡献大小直接挂钩。通过“双挂钩”,加大员工活性收入的构成比例,使员工的活性收入占整个收入的60%以上。

四、制定激励员工的有效政策,实现即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

 一是制定政策提高三类骨干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稳定骨干人员队伍;二是对连续多次被评为骨干人员者,公司实行一次性重奖制度,并提高其骨干津贴,从而达到对骨干人员的长期激励;三是根据公司承受能力,积极探索福利期权和补充养老保险等长期激励方式,从而实现长期激励目的;四是实现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制度,通过评优评先、评选科技带头人和关键技能带头人、向上一级推荐人才等办法,实现对员工的精神激励。

五、对员工收入发放渠道加强管理,实现收入唯一。

首先是员工收入渠道唯一,公司制定出收入审批政策,将所有员工的工资、资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收入的管理工作,集中由主管业务部门统一管理;其次是员工收入构成唯一,员工的收入一定要工资化、货币化、规范化。

六、公司员工工资考核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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