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吸引大专以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新招收毕业生自报到之日起:大学本科生月工资1000元,大学专科生月工资650元。
安家费:大学本科生3000元、大学专科1000元。
住房:保证两人一间单身住房、一般的生活必须品由公司发放。 结婚购买公司集资住房补贴10000元。
2、各类骨干人才奖励办法
公司为鼓励各类人员为公司发展做贡献,每年进行一次科技骨干、管理骨干、技能骨干的评选工作,并对评选出的不同层次的各类骨干人才进行奖励兑现,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公司用人机制灵活,分配制度合理,尊重知识,重视人才,为有识之士创造用武之地与成功的机遇。
一、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于公司事业;在重大问题上能够与公司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公司的各项改革与发展决策;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相关的科学知识;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优秀;
4、科技带头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必须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创新意识强,能胜任重大科研、生产项目的攻关和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5、科技带头人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6、科技带头人应具有培养本学科专业后备带头人的责任感和能力。
二、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科技骨干应具备的资格
1、积极主动地承担项目,开发新产品和针对工艺、工装、设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技术改进或提合理化建议,获得《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三等奖以上;
2、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或具有参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经历。
(二)科技标兵应具备的资格
1、连续3年被评为科技骨干(一类)后,第4年仍被评为科技骨干(一类)的工程技术人员,从第4年起即具备科技标兵的基本条件;
2、获得本公司及以上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以上;
3、在技术改造、革新、改进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成果显著;
4、能够承担公司的重要科研和工艺攻关任务,在攻关项目中担任重要责任或负责人;
5、具有科研、生产项目、工艺技术的攻关和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科技带头人应具备的资格
1、连续3年被评为科技标兵后,第4年仍被评为科技标兵的工程技术人员,从第4年起即具备科技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2、在专业学术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表现;
3、主持过公司重大课题或研究项目;
4、主持的课题或项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即将产生经济效益。
三、评选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的程序
1、首先由个人申报,在本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依据进行初步认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细致评价并有事例说明,确定初步人选后报人事劳资部;
2、由人事劳资部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申报时应提交有关个人全年工作业绩的说明(如项目进行了哪些工作,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成果等)依据及骨干推荐审批表;
3、组织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选拔;
4、对科技骨干、科技标兵评审后的结果,经公司办公会议审定后,对结果进行公布;对科技带头人评审后的结果在公司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公司办公会议审定后,对结果进行公布;
5、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科技带头人评选每二年进行一次。
四、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的责任
1、保守公司的技术和科研秘密;
2、完成公司下达的科技攻关任务;
3、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必须参与制定重大产品开发、科研试制规划或计划;
4、科技带头人必须履行传、帮、带义务;
5、科技带头人必须跟踪本行业的先进技术水平,并运用到公司的产品开发、研制过程中。
五、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的待遇
1、在当选年度内发放津贴,其标准为:
科技骨干(二类)100元/月;科技骨干(一类)200元/月;
科技标兵400元/月;科技带头人1500元/月。
2、各单位要对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在工作、生活、学习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七、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的管理、考评
1、对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科技带头人按本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12月申报,下年1月份进行评选。
2、科技骨干、科技标兵的日常管理由人事劳资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科技带头人按照中干副职的日常管理由党委工作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
3、建立科技带头人工作任务责任制,科技带头人与公司签订年度工作任务责任书;
4、年底科技带头人按照《工作任务责任书》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进行自我评价;由组织部门组织考评组,对科技带头人进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及被考评人;
5、对不能按期完成科技攻关任务,不能很好的履行科技带头人职责的,取消科技带头人的资格;
6、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扣回有关津贴,同时取消一次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处罚或处分有关人员。